[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模拟题]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模拟(2.16)

新疆 2018-08-30 点击:

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模拟(2.16)


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模拟练习,由新疆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xjgwy/) 编辑汇总,为2016新疆公务员考试做准备:

 


1.小明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现在上高二。一次放学途中小明被李刚欺负,双方动起手来。混乱中小明抄起瓜摊的西瓜刀扎向李刚,结果李刚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对此案,法官应判定(    )。

    A.小明属于正当防卫,李刚死亡属意外,小明无罪释放

    B.家庭问题导致了小明现在的行为,小明的父母负有连带责任,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C.小明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令家人将其带回并严加管教

    D.小明已年满14周岁,行凶杀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应当负刑事责任



2.以下对特殊身份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在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中,行为主体的特定公职构成该犯罪行为中的特殊身份

    B.因为实施犯罪而在犯罪活动或者犯罪组织中形成的特殊地位也构成特殊身份

    C.特殊身份是行为人在人身方面的特殊资格、地位或状态,并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特定犯罪目的与动机等心理状态,不归人特殊身份

    D.特殊身份只可能是由于事实关系或基于法律规定而形成,不存在同时基于事实关系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身份



3.以下情况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识联络时的同时犯

    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4.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

  B.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

  C.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D.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5.下列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不符合我国《刑法》的是(    )。

    A.对单位判处罚金              B.对单位法定代表判处罚金

    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刑    D.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刑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xjgwy/)友情提醒您,先做题目再对答案,答案请见下一页:



1.D  [解析]A项错误,本案不属于正当防卫,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李刚的死更不是意外;B项错误,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原则;C项错误,本案是刑事案件,和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必然关系;D项正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题目中上高二的小明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应负刑事责任。



2.C  [解析]特殊身份总是与一定的犯罪行为密切联系的,与犯罪行为没有联系的资格等情况。不是特殊身份。例如,在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该罪成立的特殊身份;但在故意杀人罪中,即使罪犯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身份也不是特殊身份。故A项错误。特殊身份必须是行为人开始实施犯罪行为时就已经具有的特殊资格或已经形成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因实施犯罪才在犯罪活动或者犯罪组织中形成的特殊地位(如首要分子)不是特殊身份。所以B项错误。特殊身份是行为人在人身方面的特殊资格、地位或状态,并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特定犯罪目的与动机等心理状态,不宜归入特殊身份。所以C项正确。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由于出生等事实关系所形成的身份,如男女、亲属关系;也可能是由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身份,如证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还可能是同时由于事实关系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身份,如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一方面有基于亲属关系所形成的自然身份,另一方面也有基于法律规定所形成的法定身份。故D项错误。



3.D[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枣犯罪,所以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的,不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之下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成立共同犯罪。正确答案为D。



4.C  [解析]王某已将货物偷移出仓库,属于盗窃罪既遂;刘某没有参与盗窃,但是把不属于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属于侵占罪。



5.B[解析]《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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