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2.19)
2016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练习,由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jxgwy/)编辑汇总,为2016江西公务员考试做准备:
1.以下有关刑事诉讼中二审自诉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对于二审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B.二审自诉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反诉
C.二审自诉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和解
D.二审自诉程序以调解结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
2.下列关于辩论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有( )。
A.辩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
B.辩论可以体现在法庭调查阶段对证据的审查和对事实的认定
C.辩论只能在法庭的专门辩论阶段
D.辩论的内容主要是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
3.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A.3 B.5 C.7 D.10
4.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A.高级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司法部
5.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诈骗案时,因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合议庭曾两次决定延期审理。县人民法院第二次恢复法庭审理后,公诉人又提出案件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合议庭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
A.同意延期审理 B.不同意延期审理
C.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 D.报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延期审理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jxgwy/)友情提醒您,先做题目再对答案,答案请见下一页:
1.B [解析]《刑诉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可见,A、C、D选项表述正确,不选。该解释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可见,B选项表述不正确,应选。
2.C [解析]辩论原则的构成包括:(1)辩论内容,主要在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2)辩论阶段,既体现在法庭审理中的专门辩论阶段,也体现在法庭调查阶段对证据的审查和对事实的认定。(3)辩论方式。首先,应当是口头的,控辩双方各自努力阐述己方理由,反驳对方观点;其次是通过反诘进行交叉辩论,使双方的思想和看法形成实质性的激烈交锋。故A、B、D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说法错误。
3.C[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故应选C。
4.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0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应选A。
5.B[解析]《刑诉解释》第223条规定,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故本题答案为B。
练习完了,还不过瘾?请登录通仕考场(k.tsedu.com)作答更多试卷。
2016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2.19)
https://www.haixia51.com/df/1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