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考12名事业单位_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考12名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山东 2018-09-12 点击:

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考12名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职位及数额

1.劳动争议仲裁院中文或法律专业人员1名。

2.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土木建筑、道桥或相关专业人员5名。

3.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金融证券管理人员1名。

4.幼儿园教师5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3人,音乐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4.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劳动争议仲裁院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或中文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土木建筑、道桥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建筑业工作经历。

   报考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金融学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英语学科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英语专业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学前教育、音乐学科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音乐学科及普通中专学历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现仍在威海市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3日至30日。(限每天8:30至17:00)

2.报名地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世纪大厦1楼),联系电话:0631--5980037。

3.报名办法

   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派谴证(应届和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提供)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招考职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报名期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的录用数额,只招考1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幼儿园教师职位缩减的名额,由教育局调整到其他学科,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按要求报考其他学科。

   报名时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元,笔试考务费40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另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

四、综合考试

1.笔试

   笔试实行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根据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专业考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须进行专业考试,分为模拟讲课和技能测试。

   模拟讲课:同一科目的报考者抽签决定讲课顺序,每人讲课时间在15分钟以内,讲课前30分钟由本人抽签确定讲课题目。一个科目的模拟讲课结束后,由评委按百分制评分,取平均分为模拟讲课得分。同一职位专业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技能测试:报考者现场演示键盘、舞蹈、声乐、美术等方面的技能,由评委按百分制评分,其平均分为技能测试得分。

   报考者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即为专业考试得分,并当场公布。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通过现场答辩,测试面试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由评委现场评分,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4.综合成绩

   综合考试结束后,幼儿园教师职位按笔试、专业考试、面试各占20%、60%、20%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学历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同等学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录用

   对拟录用人选,由人事部门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对确定的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自接到录取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录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公示期内发现问题不宜录用或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录用手续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简章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九、更多事业单位招聘请登录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jgwy.net)。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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