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录对象及条件有调整 本次招录考试在招录对象及条件方面有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大。考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满足报考要求。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考试的招录对象与2015年相比,调整幅度并不大。但考生要注意时间方面的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录条件 本次招录考试在具体招录条件方面,也有调整,但调整并不大。考生要注意年龄、户籍、学历、服务年限等方面的要求。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退役士兵的报考年龄不超过25岁(1990年9月8日以后出生),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年龄不超过27岁(1988年9月8日以后出生)。应届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公安辅警的年龄不超过28岁(1987年9月8日以后出生)。 学历:报考专升本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专科的,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视力及体能:报考人员要求两眼裸视力4.8以上,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其它:报考人员的生源、户口等资格条件应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口认定、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9月8日。 (三)优惠政策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中,优惠政策不容错过。具体优惠政策有: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9月14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招录人数没有变化 (一)招录总人数持平
今年浙江省计划招录培养260人,与2015年持平,比2014年少2名。以下为2014-2016年招录培养人数变化图。 (二)各培养层次招录具体人数有差异
四、培养院校具体地址发生改变 本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院校为: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而2015年培养院校为:浙江警察学院温州教学点。相比而言,培养具体地址发生了改变,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五、笔试大纲、面试形式变化不大 (一)笔试大纲对比分析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2015年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心理测评考试;2016年只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二)面试形式对比分析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面试形式未具体说明,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与2015年保持一致。考生在面试备考过程中,要加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报考优势 参加本次招录考试的考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免收学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费。这就意味着,顺利通过考试的考生,既可以在学历方面得到提升,也可以在顺利毕业后,成为一名公务员。具体为: 被录取人员到有关院校报到时,由录取院校在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上加盖公章,被录取人员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单位所在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下达的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温馨提示: 以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公安辅警身份报考的人员,截止到2016年9月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015年及以前毕业,户口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能作为2016年应届生。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6年9月8日0时—9月12日17时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缴费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8日0时—9月14日17时。 职位改报:已报考人员因计划取消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9时—9月25日24时 总之,每一次考试都是一次机遇,每一次考试都需要认真去准备、付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公务员考试网祝考生们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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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法干警公告]2016年浙江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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