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_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招聘公告

四川 2018-12-19 点击:

  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关于考核进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国通过公开考核方式进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主要职能

单位地址

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承担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调查(勘测)、规划、评价等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

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

  二、考核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取得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人员。

  考核对象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

  三、考核对象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本公告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

  (4)中小学教师参加考核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具体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在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中,必须有一阶段全日制学历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房地产经济专业、土壤学专业或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③职称专业为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测绘工程或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工程;

  ④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博士专业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或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6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507室,联系电话:028-87768738

  4、报名要求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相关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有编制人员还须携带原单位(有人事权)同意参加考核的证明。

  (2)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填写考核报名表。

  五、初步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7月2日前通知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者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书》明确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由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具体负责组织,采取专家提问、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面试,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表达能力等。

  7月18日前通知进入考察的人员;未进入考察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考察人员,主要考察其在原单位及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进编手续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报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

  纪律工作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资格,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考核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资格或开除,责任自负。

  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考核进编工作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核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考核进编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上公告。因参加考核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责任自负。

  2、请参加考核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雷老师  028-87036011

  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何老师  028-87768738

  监督电话: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室

  028-87036170

  十三、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www.scdlr.gov.cn]和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网[http://www.sclsp.org.cn/Aspx/index.aspx]上发布。本公告和考核进编的有关事项解释权归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特此公告!

  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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