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_201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方案(二)

福建 2018-12-20 点击:

201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8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是泉州地区现代医学的发祥地,编制床位1470张。因工作需要,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拟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5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fujian/)公布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应聘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2013届、2014届毕业生,应聘要求为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所有岗位非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者须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技师岗位除外)。
  4.所有岗位报考者应具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425分及以上。
  6.工作年限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1 皮肤科医师 1 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2 超声科医师 3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3 放射科医师 4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4 核医学科医师 1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5 病理学医师 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6 放疗科物理师 1 核物理、核技术、医学物理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7 中心实验室技师 1 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8 麻醉科医师 1 麻醉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9 急诊外科医师 2 外科学、临床医学(外科学方向)、急救医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2 临床医学、急救医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10 急诊内科医师 3 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方向)、急救医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3 临床医学、急救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11 ICU医师 1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12 心电图医师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http://www.fjmu.edu.cn)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fyey.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9日
  2.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整齐后送(寄)到我院人事科,不接收电子邮件。经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www.fyey.cn) “公告栏”下“招聘信息”栏目。
  3.应聘材料包括:应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
  五、考试考核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人事科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附属第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和附属第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0595-22795900(二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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