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蕉华管理区_2016年梅州市蕉华管理区医院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北京 2019-03-21 点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梅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梅市府〔2015〕2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梅州市蕉华管理区医院(梅州市蕉华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5月27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址:梅州市蕉华管理区人事教育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新辉,0753-7667303。      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职称、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个人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单位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梅州市蕉华管理区负责解释。      1.2016年梅州市蕉华管理区医院梅州市蕉华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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