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纪律处分条例_2016年吉林延边州州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吉林 2019-04-14 点击:

2016年延边州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选聘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体检报到时间:2016年6月17日      体检报到地点:延边第二人民医院一楼大厅      二、 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于体检当日早7:00到达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报到并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带领下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      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没有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准考证》、签字笔、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1张及体检费用680元,参加体检的考生可自备少量食品和饮用水。体检前必须空腹;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项检查后可以少量饮食。      (三)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请考生务必记清自己的体检编号,考生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编号,不得将姓名告知医务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录用资格。      (五)考生体检前几天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前一天晚上应早休息,晚8时后不再进食。      (六)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      (七)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视力有远视、近视等问题的考生需携带矫正视力眼镜或佩戴隐形眼镜备查矫正视力。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主管部门、招考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考生提出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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