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英语高考贵州]2016年贵州施秉县乡镇卫生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贵州 2019-04-14 点击: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打好旅游产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民生事业“五大战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计生系统人才结构和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方式      此次乡镇卫生院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由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施秉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贵州省内国家工作人员(不含工人),本县内在编、在职(岗)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加分条件      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证明材料,以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为准(复印件需签署“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试用期除外)的;      2、试用期未满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人身份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没有达到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施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签署“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施秉县乡镇卫生院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上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且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      (5)本人录(聘)用文件、工作分配文件以及干部录(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签署“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如无干部录(聘)用审批表,则须提供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1份。      (6)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本遴选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遴选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审查合格”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进行公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闱面试(专业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遴选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施秉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专业测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专业测试)前辅导培训班。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闱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时,则须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体检资格的情况,则在总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调动手续      经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由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办理调动手续。如果是由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调事业单位的,须本人填写承诺书并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附件1:《施秉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施秉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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