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_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辽宁 2018-08-07 点击: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5]46号)要求,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辽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net/lngwy/)外派采编组记者为大家整理汇总相关的招聘信息。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
报考。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三楼会议室(省粮食局院内)。
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请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版,近照)。
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还未毕业的,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请登录辽宁金农网(www.lnjn.gov.cn)查询。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到辽宁金农网(www.lnjn.gov.cn)查询,最低合格分数线商省人社厅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须交纳考试费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经过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和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应聘教师岗位的为试讲)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试讲)。最后一名面试(试讲)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试讲)。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2、面试的方式
应聘院(校)教师岗位的为试讲;应聘其他岗位的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由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试讲)应聘者说明情况。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查询辽宁金农网。
(六)体检
1、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金农网公布。
(七)考察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疑义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人员,用人单位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015年毕业生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3448817。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5]46号)规定执行。

附件:1、2015省农委所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2、报名表登记表.doc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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