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法律知识: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公共基础 2018-09-13 点击:

   

  (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二)不当得利的效力


  (一)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二)无因管理的效力

  (3)报告、计算义务。报告、计算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①管理人还应将管理事务的进行状态及时报告给本人。管理关系终止时,应向本人明确报告其始末;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取得的物品、钱款及孳息应交付给本人;③管理人为自己的利益而使用了应交付于本人的钱款,或者使用了应为本人利益而使用的钱款,应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法律知识: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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