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申论热点】申论热点:中国医改问题争论焦点及评析(2)

申论 2018-08-09 点击:

(六)关于重点发展公立还是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问题

发布:发展公立还是非公立医院问题是医疗服务市场发展的方向性问题,也是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的策略性问题,发展公立或非公立医院之间的选择会对未来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医疗机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有学者认为,公立医院是医疗市场的主体力量,公立医院的发展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虽然目前面临许多问题,但不能因此放慢公立医院的发展步伐。另有学者提出,应大力促进非公立医院的发展,认为现在“看病贵”并非是市场竞争过度,而是市场竞争不足,所以要引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参与医疗市场竞争,提高效率,降低价格。

既要改革公立医院,也要同步改革非公立医院,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如果没有一个规范的、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也就无法通过改制将公立医院推向市场。改革是手段,不是目的,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关系,通过竞争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效率才是目的。应当通过制定医疗机构发展的产业政策,鼓励非公有制医疗机构进行集团化、规模化和连锁化经营,引导社会投资,弥补财政对医疗系统投入的不足,促进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发展,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医疗和健康需求,为国有医疗机构继续转制创造条件。

(七)关于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管制是放还是收、是升还是降的问题

2007年底,新的报告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透露要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消除以药养医。医和药是医改的关键,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制具有“气球效应”,改革很复杂,难度也很大,不仅涉及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改革、药价管理和费用分担机制调整,也涉及医疗机构和整个药品产业的发展。目前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也并不充分。主张“政府主导”的学者认为,医疗服务价格应能保证民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应由政府买单。也有学者提出,降低药品价格要依靠对医院的合理补偿机制,其中政府放开医疗服务价格是可行方案。考 试大网站整理笔者认为,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以来背离基础价值,从长期来看应该解决价格扭曲问题,否则医疗服务和护理的质量难以提高。但是目前首要的是把药价降下来,药价降下来以后,医疗服务价格才能适当上涨,医药价格结构调整才能进行。关于药品价格管制问题,笔者曾在药品价格政策研讨会上提出四点建议:“限高,保低,长短结合,良性竞争”。“限高”是要继续限制药价虚高;“保低”就是对临床必需的廉价药从生产、流通到使用,整个环节都要有所保护,定价过低的要上调;“长短结合”是短期依靠政府的价格管制控制药价,长期理顺整个药品的生产流通秩序,做到疏堵结合,长短结合;“良性竞争”是鼓励研发,通过调整产业政策促进医药企业的良性竞争,药价管制要有利于药品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八)关于医疗保险是“保大病”还是“保小病”的问题

理想的制度应该既管大病又管小病,但在目前有限的卫生资源条件下,这一点做不到。因此选择重点保大病还是保小病的问题就提出来了,专家和学者对此持有不同观点。在上交国务院的9套医改方案中,北大、国研中心和卫生部等机构均支持“保小病”,即保“基本医疗”,他们认为,基于中国目前的经济条件,由政府主导的保障只能优先解决常见病和多发病问题,在这个基础之上再尽可能创造条件,解决更多人的医疗服务需求。与之相对立,另有专家主张“保大病”,认为小病费用低,一般可自己承担,而大病的费用往往超出个人能力,需社会统筹,互助共济。

选择保大病还是保小病关键在于医疗保障政策目标的设定。究竟医疗保障的目标是促进和维护健康,还是缓解贫富差距?如果是后者,则通过保大病就能有效解决;如果是前者,则保大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我们建议实行积极的疾病干预政策。“小病”和“大病”不能截然分开,更不能用费用高低来划分,干预“多发病和常见病”从健康角度和经济角度来看是最有效率的。因此,在社会保险领域应重新审视卫生医疗的干预政策,按照社会医学所证明的规律,既要干预“大病”,更要干预“小病”,这样才能提高健康水平。

 

【2018申论热点】申论热点:中国医改问题争论焦点及评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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