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连云港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编外用工(交通协管员)聘用条件

招聘就业 2019-02-19 点击:

(一)志愿从事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须具有本市户籍或为本地生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4日至1997年8月28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近五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3、曾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因违规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5、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7、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

8、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9、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0、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从事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2016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编外用工(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原连云港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编外用工(交通协管员)聘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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